王宝强的住宅被马蓉的爸爸授权给两名男子前去撬门的事件,是马蓉的再一次炒作吗
并不马蓉的炒作,只是马蓉爸爸马永力想回去拿东西吧。
事情还得从签字售书说起,啊不,呸呸呸,是从马蓉离婚案说起。
2017年7月24日,马蓉与王宝强离婚,但是这个房子是之前婚姻财产,是王宝强出钱购买的,属于没有分割的一部分,应该是逃避税的问题吧,名字写在了马蓉爸爸马永利的名下,朝阳法院民事裁定,对该房产暂时进行查封。
4月5日下午两点半左右,两名男子来到了这个房产所在的小区并试图撬开门锁,不过被物业值班的发现,制止并报警。在这里我想吐槽一下我们小区的物业,我一平方8毛,物业费也不便宜了,可是瞅瞅人家物业,在看看自己,真是心塞啊。
警察来了以后,询问两名可疑男子。男子称有马蓉爸爸马永利的授权书,其中一名年轻男子更是辩称自己有小区门卡、有钥匙,进门是理所当然。目前,两名男子仍然在派出所。此事随后也被王宝强代理律师证实。
不过显然有人认为事情有问题,带着小区的门卡钥匙,怎么会被警察抓呢?原来有目击证人说他们就撬门,不是开门。想想也对,开门瞬间就完成的事情,怎么会被发现呢。
王宝强和马蓉离婚案中,子女抚养已经分割完毕,但是判决下来以后,马蓉却上述要求重新审理公司的财物,也就是说对财产分割这一块不满意。还有很多人说没下判决书不算离婚,而大年初一的《唐人街探案》马蓉也能分一杯羹。我只能说你们想多了,法律能给这么大的漏洞让马蓉钻么,那样法律得多么不严谨啊。
查封的财产私自去挪用,会被处以罚款和拘留。这起案件就看王宝强好不好意思高了,不然说你个盗窃,也是有口难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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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现象看本质,是某些媒体的炒作又一次把马蓉推上了风尖浪口,而马蓉的回应又给媒体增加了事件持续发酵的催化剂。
宝强和马蓉的婚姻虽告一段落,但财产的分割一直纠缠不清。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经济上的纠纷事必让二个家庭针尖对麦芒,孰是孰非,只能等待法院的裁决,给两个人一个交待,给吃瓜群众一颗定心丸。
马蓉父亲的撬锁事件放在普通的家庭也就是一个一般的违法行为,况且产权又在自己手里,没必要大惊小怪,但某些媒体却抓住了马蓉这个聚焦点,也是利益的驭使,让事件夸大化,给街头巷尾增加点热议和看点。如果是马蓉自己的炒作,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人笑掉大牙,不要忽略了马蓉的智商。
正义总是要来的,有时姗姗来迟,却总是微笑者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大家怎么着待这件事,欢迎阐述你的观点?
王宝强的住宅被马蓉爸爸授权给两名男子前去撬门的事件,不得不让人想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误,父母有一定的责任。父母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的成长。就是成年男女,父母的纵容和给正确的指导,其结果也是不一样,是能被父母感染的。
撬门是属于违法行为。这是明晃晃的以身试法,拿法律当儿戏。
虽然房子是马蓉爸爸马永利的名字,但已被查封,你是无权进入的。进去的目的是什么?“钱”,难道这一家人就认钱?
如果不是为了钱,是炒作,那这种手法也太拙劣了,是没有脑子的做法,有点太搞笑滑稽了,是无视法律的行为。
如果采用这种手法去炒作自己,其卑鄙的手段和做法更令人唾弃,恶心。没水平,没技术,还犯法。
如果不是炒作,那就是物质利益的诱惑。可见脸皮之厚,办事、做人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有点丧心病狂,做事没有道德底线。开国际之玩笑。
马蓉爸爸马永利,派两个人去撬王宝强的家门,无论是炒作还是为了钱,都是令人恶心的事。离婚后,风马牛不相及,怎么想的?
王宝强的住宅被马蓉的爸爸授权给两名男子前去撬门,这是小的搞不过老的上,吃瓜群众表示看热闹不嫌事大。
本来以为随着法院裁定儿子归王宝强,女儿归马蓉,这个抢了两次奥运会风头的名人离婚事件终于淡出公众视野了。可一大早的就接到悟空小秘书的邀请答题,还以为是哪个运动员又为国争光获得什么金牌呢,仔细一看原来是获得了淫牌的马蓉看前不久法院起诉要查王宝强公司的账胜算不大,又搬动老家伙出面搞事情,这下恐怕又要上热搜了,真是纯心不让人们安生啊。
本将军习惯性的先登陆微博看是否真实报道,结果看到新浪娱乐报道了此事,估计事情假不了。
本将军从上发现了个很有趣的事情,不知是那两个被雇佣男子口误还是新浪娱乐没搞清楚,马蓉的爸爸竟然姓王。这个就让人脑洞大开了,是不是又要跟王马事件刚开始那样,又要考验我等吃瓜群众是否具有福尔摩斯侦探般的敏锐观察力?
对于那两个被雇佣男子我也是真佩服你们的胆量,有马蓉爸爸的授权书就可以为所欲为啊?是不是以为出了事一切都有他担着啊?说句不好听的,这是撬门别锁,要是让你们去拦路抢劫你们去吗?别人让你们去吃屎你们也去啊?做事情要动动脑子,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的。
有句话说的好,今天你爱理不理,明天你高攀不起!
从某蓉父亲此举來看,此人修齐治平能力太过一般,对自己的女儿的教育可谓失败透顶,人啊,德之不存、何立于地,怎么能获得社会大众的理解与支持!?
从这件事看,某蓉及其背后的支持者,内心里仍放不下宝强这个金龟婿、这个摇钱树罢了,眼前有路不缩手、身后悬崖难回头,放过王宝强,也放过我们这些正直而又可怜的粉丝们吧!
最好也放过某蓉们自己!再无理取闹,势必违法乱纪,那就不是道德层面的事了!
做人,实在点好!
谢邀。先不说是不是马蓉的炒作,对于马蓉爸爸的行为真的很反感。
首先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4月5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有两位男子来到王宝强所住小区的住宅,试图撬锁,当时王宝强并不在家中,好在物业发现并报警,随后警察过来将两位男子带走,两位男子声称是带着马蓉爸爸的授权书而来。
马蓉一家人的无底线做法真让人汗颜,不管是马蓉本人,还是马蓉的爸爸妈妈,价值观彻底沦丧,作为婚内出轨的一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没有一点羞耻之心,不仅没有反思悔过的念头,还纵容自己的妈妈爸爸搞事情,作为女方父母在女儿的婚姻问题上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一而再而三的去搞破坏,去揭伤疤,真是无语。
个人认为,不管是男方父母,还是女方父母,都不应该过多的干涉子女的婚姻,如果双方有一个负责任的父母,其实对婚姻是有巨大的好处,除非自己的婚姻出现大的问题,比如一方出轨等违反婚姻忠诚的问题,像一些小的问题,双方的父母能起到好的作用,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如果双方父母不能起到好的作用,就算再小的矛盾长时间下来也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从以往马蓉爸爸妈妈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马蓉爸妈在他们女儿的婚姻上是起到很负面的作用,这也从另一种角度加剧女儿婚姻的破裂,反过来说,如果是王宝强出轨,马蓉作为受害者,作为女方的家长,你站出来争取一些利益,都还可以理解,可是作为出轨一方的父母,不去把事情尽快解决,以降低对女儿的影响,反而频频曝光做出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反复的让自己的女儿曝光在舆论之下,真的是很不明智,自己一家人还不够丢人吗?难道为了一点钱可以什么都不顾?就算房产是你的,你完全可以走法律的途径,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欢迎留言讨论,谢谢!
正和一帮大佬(如房地产老板潘石屹等)在河北山村扶贫的王宝强,却遭遇横祸,其家被马蓉爸爸带着人把锁给撬开了。
真是令人无fuck可言,就在前几日刚以“非法侵占公司资产为由”起诉王宝强,而昨天马蓉爸爸就带着人准备吧王宝强住所的锁撬开,结果被小区保安发现,报警后被捕。据内部人士透漏,此次马蓉爸爸撬锁纯属个人行为,与马蓉无关,撬锁目的只是为了替女儿出气。
该住所是王宝强所买,但却不知为什么道房产证却是马蓉爸爸的名字。估计又是马蓉瞒着王宝强进行的财产转移,虽说是替女儿出气,但真正的目的目前还不清楚,需要等待警方的进一步侦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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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偷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举报,没人管,只好不交物业费,冲抵被偷走的利益。合法吗
受理举报的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你应该向纪委投诉,或者是去法院起诉。
你转回头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撒气,有什么用?
如果欠费较多,会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又输官司又受罚,划算吗?
这个事情很矛盾,业主在维权时确实处于弱势。本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句话:
一、业主不能以“物业偷业主公共利益”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索物业费案件是违约之诉,就是说,只要物业公司依据物业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了相应服务,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前提下,就应依约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业主以“物业偷业主公共利益”,要求将公共收益折抵物业费的抗辩意见于法无据。
即便存在物业公司构成对业主公共权益侵权的事实,那也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并案审理,而是建议业主另行通过诉讼主张自身权利。
二、单个业主不能作为涉及业主公共利益事项的诉讼主体。
如题主问题所言,当业主举报物业公司偷业主公共利益时,几乎是投诉无门。
相关行政部门或是互相推诿,各扫门前雪;或是只能介入协调,很难直接进行监管纠正。
而如果通过诉讼追讨,人民法院对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权利的案件,其原则是:
应由小区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委托的业主委员会主张为宜。
而要成立业委会,那是何其之难呢?
小区大门口属于谁?物业在大门口路边设停车位收钱合适吗
从理论上讲属于小区范围内的一切设施,除国家有规定的外,这里强调国家规定。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设施的使用和收费都要和业主协商,並经业主同意。但是物业公司大部分小区是强势存在,而业主是弱势,这就是很多业主把物业公司称为黑社会的原因,这种主次倒挂的原因是历史形成的,开发商在小区既将完工时,就指定有关系的物业,或有的就是开发商办的物业,这就是交房时让你先交几个月物业费的原因,霸王硬上弓,出现问题你投诉无门,因为物业需要资质,能办来资质的和有关部门都有关系,做为一个服务性的公司,为什么敢规定的东西,不和主家商量,像政府文件一样,贴个通知,业主就得执行,你想成立个业主委,各方难为你!想解决此问题政府必须有明确规定,什么是业主的,物业是干什么的,建立谈判机制,在小区既将成,业主可选代表,物业用招标机制,中标者和业主谈判各自的权限,当然物业没有一定的管理权,小区也不会有好的环境,前题是不能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发商不能和管理小区的物业有任何关系,小区发生群体事件很多,很多责任在开发商和物业,国家提倡和谐社会,让人民安居乐业,不能因为开发商物业公司的胡来而破坏,所以政府必须重视,重新审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权限,让人民真正安居乐业,追梦幸福!
这些公共区域国家己经肯定了属于业主的,如果要收费要经过业主的同意,收到的费用以什么比例进行分配,这个必须是以业主的意见为主,如果物业公司勾结政府部门强占公共区域是违法行为,政府部门的人员必须受到纪委和法律的惩处。
大门成物业的专属区,开车进门必要给下买路钱2元3元已成我们小区惯例。我们和快递直接联系,快递把包裹送到大门口,并登记在本子上,再发短信告之我们,我们去大口领到包裹并签字会打勾就完成。可是物业还说他们该收费。然而,业主丢包裹了又不负责任,凭什么要收费?地皮费吗?我为了避免丢失包裹,只好把地址改了,第收到短信后,自己到快递公司去领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