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老人,狗主人赶紧就逃跑悼,所谓的爱心何在呀
我家养有两只狗,一只一百三十多斤的阿拉斯加,一只吉娃娃。阿拉斯加每天最少蹓两次,养狗一定要文明,外出必须牵绳,像这样狗咬老人自己跑人的行为绝不能允许,因为这是不道德行为,我认证他的行为执法部门可以追责,责令其对老人进行赔偿!
每次看到小孩或老人被狗撕咬都无比痛心,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快速躲过狗咬的方法
从我记事起,我家各种品种的狗己养三十年了,刚开始,由于狗数量少,全村一百几十户的人家中只有五、六家养狗,不是通过关系要回养的,就是掏钱买回家养的,养个狗让人羡慕!
在这么多年的养狗时间里,还真没亲眼见过狗咬老人咬小孩的血腥真实事例,听说的倒有几例,特别网上天天有人炒作,把旧闻当新闻,把外国的当中国发生的,还有编造事实的,为的是恨狗,为的是挑拨人类辱枪舌战,破坏人类和谐。
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日子里,往往会看到流浪狗忍饥挨饿的可怜样子,有时会被熊孩子无意踢一两脚或用石块扔打一下,狗被吓得四处逃窜的心酸样。
……。
因为对狗而言人类是强者!
都是人类中有些不良人群(弃狗人群)造成的孽果!
狗不会说话,让我来替它们说话!
如果真正遇到提问者所述情况:不妨拿些好吃的把它哄开(比如肉类),它有肉了就不会咬老人孩子了,因为它知道感恩你。
这是唯一的办法,记得千万不要去打它,它疼了咬人会更重,而且连你也咬。
希望养狗人文明养狗,看好你家狗,不要让它咬人。
希望实事求是的提问,不要让人类争吵。
都是看电影,警大扑咬坏人加想象编的,我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多年,几乎家家有狗,而且都是放养,只有陌生人随意进家门狗会叫,难得护主的会咬一口,但撕咬老人小孩的从没见过。
谢谢邀请,人要想躲开狗的进攻很难。除非是身体素质特别高的。比如练过武。但是只要我们注意了去接触狗的方式,可以避免被狗攻击。当然,那种行为猥琐且夹着尾巴的疯狗除外。一,狗护家,你从养狗的人家经过时,见有狗叫(这是警告),就不能再靠近他家走了。绕开走就没有事了。二,狗护主,你看到牵狗的人,就是再熟多好的朋友,你也不要去打打闹闹。狗不懂人的世界,你拍拍朋友打个招呼,在狗的眼里就是主人有危险,它上来就一口。三,狗护食,狗在吃东西时,非主人切勿靠近。熟人也不行。四,狗护崽,非一般关系千万别去动狗崽子,否则,你就是欠咬。五,狗保命,当你迎面碰到了狗,狭路相逢,你千万别搞什么勇者胜呀。你就停下来,狗见没有危险,它就会走开。一般你注意了这五种情况,被狗咬的机率就降到了零了。平时,多学点这种常识,就可以不被狗咬了。如果万一狗向你进攻了,中小型狗,你可以把它踢开,或者打击狗鼻子,这是狗的软肋。大型恶犬,你一定要保护脖子不被它咬住,这样不至于丢命。最后,我们一起来声讨这些养狗不拴绳和链子的人。(学会了要记住,这是关系到你小命的大事。感谢我就关注我互粉一下吧)
谢邀:
很搞笑,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巧合的事,你能经常看到狗咬老人跟小孩,你那儿是什么地方,怎么经常有狗咬人而且还撕咬?你说的这个状况应该是疯狗吧,那么一棍子打死吧!
正常的家狗如果你不招惹它,是不会咬人的。我家瓜子包今年也养了四年了,它与老老少少的人打了无数次交道,却从未咬过一人,来客时它都叫一声就告知主人来生意了,如我在楼上有事它就多叫几声,来我店天买东西的都知道,但没人害怕,人们都知道,你不主动惹它,它不会去攻击你!没你想得那么可怕!
俗话说狗怕地上摸,对于正常的人来说见到扑过来的恶狗迅速的在地上捡起土块石头杂物扔向它能缓解一下被咬的过程了,但是就像你说的老人小孩子行动不便者根本无能为力去应对这些,,,,唯一能做的就是见到狗了就绕道而行或者是遇到狗了就站在原地不动一般的狗不会去主动咬人的,,,但是人的出行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的提防着狗吧!凭什么要防备着它了,人重要还是狗重要,这点国家应该出台硬性的法规来制约养狗人士,地方部门也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来警告养狗者,把养狗者这种侥幸心理规范在零的状态之下,遛狗必须用绳索牵引不得去公共场所和公交车车上,扑杀流浪狗对于袭击人后养狗者必须无条件的配合给予治疗和应该的赔偿,再按情结来处罚养狗者,既然是养狗了就要爱狗就要负责它的一切,不要让人见狗就闻风丧胆,,,
你生活在非洲丛林?把你看到的视频发上来看看,否则就是造谣生事,你当骗子很好玩吗?城市里有多少被狗无缘无故撕咬的?我在城市里生活几十年了从来没亲眼看见过,你经常中八百万大奖?老骗子!
同感,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把所有的狗杀绝,不要认为我心很,而是因为狗撕咬人事件,太频繁发生,被撕咬的大人孩子更让人心痛,每当狗咬人,没有一个狗主人,主动出来承担责任,看到这种情况更让人生气。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狗主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这起案件已经被警察定义为意外伤害属于民事案件,我认为自己案件判定合理,为什么合理,我们往下看。
从事件的经过我们可以看得到,带着绳子跑的狗,并不是狗主人有意放出的,当狗带着绳子狂奔的时候,谁也不会认为这个绳子一定会绊倒人,所以说这只能是一起意外。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狗带有绳子,说明狗主人是对养犬的明确规定有认知的,带上绳子就是为了防止狗乱跑或者咬人,而这次狗带着绳子狂奔,属于狗主人的女儿私自所为,但是这个小女孩的私自行为,也只是想带着狗去玩耍,并没有要伤害谁的意思,更何况是一个孩童。如果说要追求家属看管不严的罪过,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所以说,我说警方判定合情合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警方了判定,因为孩子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想要残害生命的迹象,虽然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还是要做到的,这也从侧面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一刻也不容疏忽!
分析完狗主人和孩子是否有意为之,我们再来看看在道德层面上狗主人一家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最好?
我认为首先在这件事情上,狗主人一家还是应该有情理上做出一点回应的,比如去老人家致歉,毕竟老人的去世是因为自家的狗造成的,虽然是场意外,可是生命已经无法挽回!
其次,狗主人一家如果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内心又觉得愧疚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给予老人家人一些补偿,但仅限于情理之内,因为警察已经判定为意外事件是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狗主人一家不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
但是这并不代表,老人一家就应该自认倒霉,认为是天注定,谁也无法改变,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认知,我想不管是谁都想不通,不会这样认为的!
人都说死者为大,老人的家人是可以去寻找狗主人一家要一个说法的,前提是狗主人一家对此事置若罔闻的情况下,虽然在警察的判定下是意外事件,但是如果狗主人一家有一点歉意,就一定会做出一定的表示,起码的道歉和金钱的补偿还是要有的,这样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不吵不闹的解决事情才是最好的结局,对逝者也是一种安慰。只有这样的解决办法才能保障老人的权益。
因为警察已经判定是一起意外事件,老人以死者为大为由去闹事,狗主人一家以警察判定为基准,要是这样的话,双方都没有站在对方立场去考虑,这样的话,可以认为在做人方面双方素质都不高。
狗主人不会负刑事责任,但是肯定会付有一定的民事责任!
从最新的媒体报道来看,狗主人并未是12岁的孩子,狗主人平日里也是带着狗绳遛狗,不遛狗时将其拴在自己院子里,说来也巧,12岁孩子牵狗逛街,发生这一不幸的悲剧,老人遭遇不幸,实属令人痛心!目前老人家属表示不会过于追究责任。
从网媒视频中显示,白狗在追逐一只小狗嬉戏打闹,显然挣脱了牵狗绳,而且白狗身体已经算上大型犬了,在大街上窜出,即便是没有绊倒老人,也实属存在安全隐患。小女孩虽未是狗主人,但是未牵好狗绳,造就这一不幸结果,必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尽管未成年,孩子父母监护人要承担责任。
老人家属表示,对事件认定意外无异议,不会过于追究责任!
事情发生后,再次回到现场,12岁女孩和狗再次出现在画面中,女孩显然没有停下询问或施救的动作,显然小女孩心理上也有所冲击不知所措,唯独是88岁的老人家的身亡让人太心疼,谁能想到看似硬朗的身体,让狗绳给夺命,作为家属谁能接受,但是目前老人家属表示不会过于追究责任!但是目前来看,狗主人和小女孩的监护人,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值得反思
12岁孩子这次的经历,心理也得做心理疏导,老人家飞来横祸,让人接受不了,作为老人的家属,这种方式的丧母之痛一言难尽!呼吁文明养犬,出门牵狗绳。宠物的监管务必做好!愿天堂没有痛苦,好人一生平安,🌹🌹🌹。
狗主人承担民事责任。意外事故,和刑事责任无关。
从监控中看出,一条大白狗,在追撵另一条大狗。跑得很快,是大白狗绳绊倒了88岁老妇人。
小女孩根本不清楚老妇人是咋倒的,也不知道老妇人倒地的严重性。小女孩不知情,不属于逃责。但是,未成年小女孩牵着别人家的狗,遛狗玩儿。责任由她的监护人父母管,赔钱是一定的。小女孩的父母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狗主人让小女孩牵狗,狗主人承担主要责任。狗是栓绳了,但是不是大人牵着,应该想到,狗很容易挣脱一个未成年小女孩的手。构成安全隐患。
如果是小女孩私自把拴在狗主人家院子里的狗牵出来,狗的主人毫不知情,就无需承担责任。
要追查大狗为什么跑,明显是在追赶另一条没有栓绳的大狗。它没有绳子,对路人也构成隐患。这条没有栓绳的大狗的主人也应该负一小部分的责任。当然它如果是一条流浪狗,另当别论。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看起来,这是一件意外事故,但是我觉得狗主人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牵狗的女孩儿及其家长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理由如下:
一、这只大白狗是拴在主人罗某家的,罗某应该看好自己家的狗,不应该被一个13岁的小女孩儿牵出去。因为,看着那个小女孩儿她的年龄、身高都显得那么小。再看一看这只狗:很高大、体重也很大只。这个小女孩儿牵出去,她是没有能力控制狗的,狗毕竟是动物,它平时看着乖巧听话,但是一旦遇到紧急的情况,就显出动物的本性,这时候狗主人必须是要能控制住狗的,不然就会发生不良的后果。
这个小女孩儿牵狗,她是没有控制狗的能力的,所以这个狗的主人,他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因为他没有看护好自家的狗。
二、这个小女孩及其家长也应该承担责任,因为看起来一般13岁的小女孩儿是不敢牵别人家的狗的,都是害怕狗的(当然宠物狗和小狗,小女孩还是挺喜欢的)。但是这么大只的狗,一般小女孩儿都是比较害怕的,而这个小女孩,她竟然不害怕,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她的家庭教育对她来说,可能有缺失的地方。她胆大无所畏惧的胆量,对一个小女孩来说是不太正常的,所以说这就牵扯家长的责任。
根据报道说,这个小女孩父母是离异的,父亲又经常酗酒,所以说这个小女孩儿可能在家庭教育上有点儿缺失。她牵别人家的狗,前提是:是否得到了狗主人的允许,如果没有得到狗主人的允许,她自己擅自牵人家的狗出来玩,这种行为,算是一种什么行为呢?而且在这位老人绊倒之后,这个小女孩无视,就走人了,一个13岁的女孩,她也应该是有一定的意识,一定的道德,一定的责任心的。这时候她应该感到害怕,应该告诉家长或者狗的主人,而她却走掉了。
因为小女孩未满未成年人,家长有监护的责任,所以说,小女孩及其家长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从这个事情上说,看起来这是一个狗伤人的事件,让我们看到这是个全社会的问题。要提醒全社会养宠物的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平时说自己的家的宠物是多么的听话,不咬人。这都是不可能的,动物毕竟是动物,它是没有人的思想的,它不会懂得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危害性。
现在养宠物的人太多了,但是人们的意识还不是很高,经常看到有的人在人多的地方遛狗,然后遛狗的时候也不牵狗绳,使周围的人都感到很恐惧,尤其养大狗的人,不自觉的人也太多了。把周围人吓的,人家要说他,他还经常解释说我们家狗不咬人。对于这种人,我们应该是加以指责的,然后应该国家也应该出台一些政策,限制这些养宠物的人的一些行为,给公民一个安全感,还社会一个安宁。
总结:在这里,我要呼吁全社会养宠物的人,狗狗是无辜的,狗狗是可爱的。我们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再对人身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危害。
老人被狗吓倒23天后死亡,狗的主人被判赔28万余元,你怎么看这个判决
就应该这样判罚!不然那些遛狗不栓绳的和养大型犬上街方便的都不长记性!
老人大多心脏有问题,年老体衰受不得刺激,正遛弯呢,突然窜出来一条大狗,当然会紧张害怕,万一这狗是流浪狗咬人呢?
这次受伤害的是老人,那么下次呢?这种行人被惊吓、咬伤的事还少吗?钻车低下造成事故的少吗?可有多少人自觉不带大型犬上街呢?上街还不喜欢栓绳,说什么狗在家里一天,要出去给它们自由!这都什么思想?还能不能让老人、小孩自由自在的出去活动了?
既然养狗,那就必须负责。不要总是把自己的狗看的那么聪明,出了事,你能变身牧师用复活术吗?总是容不下别人的控狗言论,总是看不得执法人员为了安全驱赶流浪狗,可有哪个“爱狗”的给出一点像样的办法了?只知道无理取闹。渣渣~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这是一件非常到位的公正判决。
养狗必须办证,必须有绳索约束。以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伤害!
狗对六岁以下和65岁以上对狗敏感的人群极易造成恐慌进而引起不必要的直接和间接伤害!
爱狗无错,且是有爱心和善心的表征,但非法养狗和在公共领域不守规矩的遛狗彰显的反而是无公德!
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2016年12月19日八点左右,陈某在辽宁一家体育馆楼下散步。走到西侧时夏某饲养的狗从陈某前方跑至其前面距离一步距离时,陈某后退两步后倒地。
陈某怎么样了
诊断为:创伤性硬膜下出血,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挫伤,高血压病,糖尿病!
住院治疗23天后,于2017年1月11日因创伤性硬膜下出血死亡!
(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
夏某
他饲养的狗是一条一岁金毛,没有狗证,事发时无约束带。
2017年陈某家人索赔各项损失47余万
一审判处狗主人百分之百责任,赔偿36万余元。
二审结果改判夏某赔偿陈某家人28万余元!承担80%责任。
第一,在公共场合的时候,在外出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好狗绳,不要让狗自己瞎跑,它就算在听话,你也想不到它的下一步是什么!
第二,是因为你的狗惊吓到了陈某所以才导致其后退两步,倒地!主要责任!
第三,狗证都没有!
再次提醒一下大家,在外出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上牵引绳,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养狗要小心,遛狗要慎重,出门看好狗,对你对他好,有时候不怕你找事,就怕事找你。
很多有狗一族每天都有出去遛狗的习惯,大多数人都是让狗狗在街上自由活动,虽然这没有错,但是有时候却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
事件回顾:
2016年12月19日8时左右,陈某在辽宁一个体育馆楼下散步。当其行至体育馆西侧时,夏某饲养的狗从陈某的前方跑至其面前,距其一步距离时,陈某后退两步后倒地。
随既,夏某联系了120急救中心将陈某送至医院救治,并报警。陈某经住院诊断为:创伤性硬膜下出血,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挫伤,高血压病,糖尿病。
陈某住院治疗23天后,于2017年1月11日因创伤性硬膜下出血死亡。
经查,夏某饲养的狗为一岁的金毛犬,无后狗证,事发时无约束带。
最后一审判决夏某承担百分百责任赔偿36万元,夏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后二婶判决夏某承担百分之80责任赔偿28万余元。
这件事,从客观上来讲,夏某的确非常冤枉,自己只是因为没有看管好狗狗,狗狗也没有咬人,狗狗只是跑到死者面前,死者自己吓到了,摔倒在地,加上以上死者本身身体就很多老年疾病状态非常不好,一摔倒全被算到自己头上了。一不小心竟然要赔偿28万余元。放在每个人身上都是不能接受的。
但是站在法律上来讲,夏某的确是要承担责任的,法不容情,如果不是因为夏某自己看狗不利,导致狗狗自己随意活动吓到了陈某,陈某就不会摔倒,也不会因为这一摔引发多发疾病,最终死亡,陈某的死亡可以说是夏某间接造成,并且夏某饲养的小狗也没有办理狗证,外出也没有用绳子栓住,如果办理了狗证,也用绳子栓住了,法院判决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个人认为,判决兼顾法理与人情。
这是典型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问题。
这里顺便分享一下自己了解的关于养动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爱宠物的朋友能有一点点帮助!欢迎理性留言,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以便能够更好地帮助到更多的朋友!(这里先不讨论关于证据的问题)
一、事件经过
夏某带一岁金毛外出闲逛,金毛跑到古稀老人陈某面前,老人惊恐,摔倒。后受伤住院,或因年高体弱,住院23日不幸去世。事发时,金毛并无有绳索约束,主人夏某也并无狗证。
后死者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夏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7万元人民币。夏某上诉,二审法院重新划分了责任,判决夏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8万元。
二、相关法律如何规定
1、动物损害责任的基本规定
2、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3、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这种事情,只能是认倒霉了。我们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一户养了一条狗,关在笼子里,一个偷狗的来偷狗,笼子打开了,可把狗主人惊醒了,小偷吓跑了,狗也跑了。狗出去后把一个老太婆和小女孩咬了,小孩受伤很重。到了医院光手术就花了不少钱,最后狗的主人赔了20多万。告诫大家,在小区或人多的地方,最好不要养那种大型犬类伤人伤己。
说实话,对狗长毛的动物我是特别害怕,你也搞不懂它会不会咬人。有时候在外面碰到我都尽量避开,有时候看到有的狗又高又壮,毛竖着挺吓人的。我不反对养宠物,现在养宠物的人多了,尽管政府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管理,但还是随处可见狗屎。至于这老人确实是被狗吓到造成死亡,那养狗的主人确实应该承担责任,至于怎么赔偿,那是法院的事,会依据国家政策法规来作出相应的赔偿,我们无关。谢谢邀请!
养的起狗,就要负得起责任!
一审确实 重,二审也不轻!
本来生活都是平静无澜,你搞这么一条大金毛出来,自己没看好,吓到老人了!责任自然是要担的!但老人因此受伤去事了,这个责任的划分要法律工作者来做。
狗的主人不服是因为他认为花的太多!但人家失去了亲人的人,难道就愿意为了这笔钱而失去父亲吗!
狗是忠诚的!是人类的朋友,但毕竟是个宠物!
我身边有几个亲戚也养狗,在我看来,这些人待狗比带新生父母都亲,爹娘在农村,一个月也不回去一次,养个狗比亲人都亲,除了上班不带着,平时都在一起!婚礼也带着,好吧,你当个宝贝,人家不一定是宝贝!有些超市明明是不允许带狗进去的!大字大图在门口挂着,有些人就装傻看不见呗,照样牵着进去!这是素质!养狗是爱心!但无视规矩就是素质的问题了!狗看不懂字,你当主人的还不如狗吗!
有一个朋友的妈妈生病了!过年自己过,打电话告诉我去帮忙看一下,我问你怎么不回来,他说媳妇 要值班,家里的金毛也要照顾,要不要B脸,你妈这痛那痛你不管,但知道在网上买狗粮给你家的金毛吃,给他买窝,住的舒服,你可知你妈每天在家里冷不冷,舒服不舒服!
还有一个,在外面上班,天天带着他的金毛,去哪里都带着,开车放车里,去宾馆带到房间里,你妈生病住院你貌似也没那么用心的照顾吧!
养狗,就要对狗及狗做的事情负责,要有担当担当,担当呀!!!!
遇到事要理智,担着吧!谁让你养了呢!
老人被邻居家狗咬死,狗主人回应:“狗上吊自杀了”,你怎么看
这阾居不是个爷们、自已错了、还想逃避责任。
养宠没错、但疏于监管而导致伤人、就得承担该有民事责任。
没有监管能力、就别养!省得害人害已、污染环境应响和谐、(但、心细而又有自律意识的人士、还是可以养的。起码懂得什么是″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