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印象最深的出警经历是什么
我的发小,90年代,因为家里穷,加上年少莽撞不知事,看到路边停放的摩托车,一时动了贪念,起了贪心,盗窃摩托车1辆,一直逃逸在外。
后来,公安机关开展相关专项行动,查获发小躲在省外一个砖瓦厂,已经娶妻生子,隐姓埋名。
实施抓捕的那天,为防止意外,做了周密的布控,我主动请示领导,由我接触劝导发小,如果不行,再采取行动,我始终相信发小不会暴力反抗,会服法。
当天,见到发小的瞬间,我差点流出眼泪,只见发小两鬓斑白,脸上千沟万壑,背脊佝偻,就像一个70多岁的老头。
我说明情况,发小如我所料,顺从地服了法,临走时,砖瓦厂老板说:“发小是个肯吃苦,忠厚诚实的老实人,请求我们能够念在作案时候年纪尚小不懂事的实情,给予宽大处理”,同时,叮嘱发小:“放心去,好好改造,老婆儿女我帮你拉扯,刑满了回来,这里永远有你的工作”[流泪][流泪][流泪]
这件事过去很多年,但是,砖瓦厂老板朴实厚道的话语始终萦绕在耳边,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和温暖。[太阳][太阳][太阳]
元旦那天,我出警去掏跳桥自杀人的衣兜。
那是2019年1月1日,元旦那天,我不幸值班,从早上八点半接班一直到下午五点。
一天都在愉快的节日氛围中度过。
时间来到五点半,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和我一起值班的同事回家吃饭去了,我刚点的外卖,这时候我们值班领导突然从楼上下来,慌慌张张的,问我T队来了吗?
我说没有啊,怎么了,当时我心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可能有警了。
果不其然,一分钟之后,T队开车到了单位,领导问他,就你自己?技术呢?(技术指的是我们刑警队现场勘验的小周)
T队说,他马上过来,但是我们队里小王有事,人手不够啊。
我本能的往后躲了躲~
“你也跟着去”,领导指着我。越怕啥越来啥。
我刚想表示就我一个人值班的时候,我那个同事好巧不巧的回来了。
我只好硬着头皮跟着上了车。
到了现场,是一条河,河水早已经冻上了,尸体在河上桥墩子旁边,一个老太太,趴在冰上,穿着蓝色棉袄,下身黑色裤子,天气太冷,血出了一点就冻上了,衣服上的帽子也扣在头上。身体已经有一部分融入到冰河中了。初步判断应该是从桥上跳下来的。
刚开始到所里放单飞,出警。碰到后夜一个城中村里因邻里纠纷又是酒后双方持凶器斗殴的情况。当时,随身的对讲系统还没有配备,面对复杂激烈危险的现场无法控制,当时也不准带枪械。村里几个热心人看无法劝解,也就成了旁观者,只有我和一名辅警小伙。打所里电话,后夜,援兵又迟迟不到。最后我和辅警硬是抱住持利斧的酒鬼,把他摔倒,周围才有人帮忙把凶器拿走,控制了局面。整个过程延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所里援也没来!出完警,整个人快要崩溃了,那种孤独无助的感觉,现在想起来,真的有些后怕!
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
那是个冬天。我家这附近有一个空置的办公楼。然后有一天,有人在这个办公楼的五楼发现一个捡垃圾的老人。女的,大概六十岁左右。
据说这个老人无家可归,冬天冷所以就躲在这里。白天捡垃圾,晚上就在楼里避寒。然后有一天突然就得了病,起不来了。结果在楼里躺了两天才被人发现。大家分析是吃了不干净的食物。然后就有热心人报警了。
不一会就来了一个年轻的警察,还带了一个辅警。大家就跟着警察一起上楼看看老人的情况。
我当时看到的,这个老人穿着很厚的棉衣棉裤躺在楼梯间的地上。浑身发抖,话也说不出来。她的棉裤都是湿的,而且身上的异味,走到四楼就能闻到,真的让人是无法靠近。大家分析老人是有病了动不了,大小便都无法控制,两天时间里一直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如果没有人发现,估计就病死了。
那个年轻的警察走近老人查看,然后又询问,但是老人基本不能回答了。警察就给120打了电话寻求救援。过了不久120到了。一个女医生还有几个男的带个担架,和警察一起上五楼。那个女医生也和警察一样,不嫌弃老人身上的异味,特别认真的检查,最后他们商量了一下,用担架把老人抬到救护车拉走了。
据那个警察和120的工作人员说,这样的救助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他们自己已经习惯了。而这个事件,让我对警察和120的医务工作者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我们的生活安好,就是他们在负重前行啊!
车祸,伤亡惨重,我重伤,警察来了,说司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我不敢相信那么年轻的生命说没有就没有了。救护车来的时候,我强烈要求先救司机,大家都劝我,司机已经没有希望了,救我要紧,我倔强地说,我不要把弟弟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车祸现场。即使救不活我也要带他去医院。最后我和弟弟一起被抬上了救护车。弟弟最终还是无力回天。我与死神搏斗了十五个小时,或许是弟弟的保佑,或许我怕弟弟醒了见不到我,我凭着顽强的毅力醒了过来。
当时全身是伤,惨不忍睹,左臂截肢。如今两年过去了,每次想起依旧泪流满面。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生命的戛然而止,无法弥补的遗憾。虽然身体已经残疾了,但生命有多宝贵,我比普通人有更深刻的体会。
爱自己,爱身边的人,珍惜当下,及时行乐,生命允许泪水,拒绝遗憾。
作为一名才参加工作不久的新警,印象中最深的一次出警经历是在异地派出所轮岗学习的时候,轮岗的派出所是一个乡镇派出所,不大不小,值一次班就是一周,一个班是两个民警,两个辅警,到这里来不久我发现一般晚上是没有什么警的,可那天偏偏例外,记得是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睡梦中听见有人敲门,我一睁眼就知道事情不妙,绝对有人报警,果不其然,接警的辅警兄弟打开门对我笑嘻嘻的说:兄弟,一起出个警哇(其实那天我并不值班,因为家太远就住在派出所的,那周值班是所长那一班,所长值班一般不会干出警的事的,还不说是晚上),我一个新来的也不好拒绝,麻溜起床穿好衣服,忙问怎么回事,辅警兄弟说:没什么大事,就是有个人报警说他听见他家附近有女人哭的声音,我听到这个,我感觉不会是有鬼吧,心里猜着要不就是报警人瞎报警,但是有警必出。
我们连忙下楼点火开车向目的地出发,报警人说的地方有点远,我们开了接近一个小时才到,到了后发现并没有报警人所说的有女人在哭的声音,连忙联系报警人,报警人说他真的听到了,一家人都听到了,我就叫他出来我们一起去找,可是这个报警的不敢出来,无情的拒绝了我,没办法,我只好和辅警兄弟把警灯闪起,拿着手电筒到处照,找了有一个多小时,可真的是没有发现有人,也没有听见声音,我心想这不会真的是撞鬼了吧,要不然就是报警人耍我们,我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大,要不然他怎么会不敢出来,于是我们两人就开车回派出所继续睡大觉了。第二天早上,我就听到那个辅警兄弟说昨天晚上没有撞鬼,真的是有个女人在那里哭,原来今早上那个村上的干部联系我们派出所说他们那里有个疯子睡在草笼里,然后所长开车去把这个疯子接回来了,再人脸识别后发现是隔壁县的,就联系隔壁县的人过来把她接走了。
为什么说这次出警是我印象最深的,因为我知道自己那天出警不仔细,幸好已经开春了,要不然这个疯子被冻死在外面的话,我可要承担不小的责任。从此以后,我接到类似的警情,都会格外的仔细,再也没有出现过上述的这种情况了。
大英一救护车碰撞后侧翻,还好无人受伤, 你怎么看
救护车是在人员生病危机生命时通过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用的!一分一秒也许就挽留了一个生命!
交通法明确规定,行车中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社会车辆必须减速让行,必要时停车让行!你作为中国的公民,行车不避让随意变道,这点素质都没有吗?
救护车司机你救人心切我们都理解,但你自保都成问题,你如何救别人!我真的担忧了
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社会车辆应该避让,现在一些社会车辆的驾驶员确实是素质不高,还有一些是不懂交规,所以导致事故,个人认为对不避让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驾驶员培训力度。
救护车救人,的确需要争分夺秒!但同时还要注意安全!警报声,双闪等!提高安全的一定要合理利用!作为普通车主可以提前注意到救护车辆,并加以避让。希望广大车主,及时主动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社会和谐不是靠个人,而是靠大家
发现人员落水
当发现有人溺水时1.马上打电话报警,寻求警察和救护车的后援。
2.再大声呼救,引来四周的人协助;如果会游泳也不要贸然下水,以免救人不成又搭上一个。
因为会游泳不等于会救援,人溺水时会死抓住救援者不放,两人都有危险!除非你经过专业救援训练3.溺水者救上岸后,如果没有意识了,先把人侧翻,按压腹部吐水;接着平躺进行人工呼吸或CPR,不要停歇,直到恢复呼吸、心跳为止。
4.盖上衣服,注意保暖;等候后援人员到来,送医诊治!
救护车发生事故怎么办
救护车在运送病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救护车发生了事故的话,也是打交警电话,有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发现了救护车,应该礼让救护车。并且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这样救护车先行,如果是和救护车抢到发生了事故的话,那么是由社会车辆负全责的。如果社会车辆没有责任的话,那么基本上都有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浙江温岭油罐车突发爆炸,汽车被炸飞4层楼高,怎么回事
一辆由宁波开往温州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发生爆炸,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汽车被炸飞至4层楼高。
视频加载中...
在6月13日16:40分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槽罐车爆炸冲出高速公路,在炸飞后砸倒了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车辆爆炸导致周围民房坍塌,邻近的房屋被震得只剩下骨架,现场烟雾缭绕并且导致了多人伤亡。
截止下午3点,已有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其中危重伤员24人。具体原因还有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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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当地立即出动医护人员,多名专家抵达温岭指导。全力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搜救被困人员。
希望患者能够早日康复,也希望车主能够尽量绕开事故发生地,给消防、医务车辆留出生命通道。
搜索了油罐车爆炸,以前国内也曾经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过多起爆炸事故,但爆炸造成的人员以及财产损失,都没有本次那辆牌照为浙CM9535由宁波开往温州的运输液化气的槽罐车,在G15沈海高速公路浙江台州段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出口处发生爆炸事故的损失大。
据媒体报道称,油罐车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170余人受伤住院,其中40人重伤,良山村总共有200余间民房受损,央视报道的爆炸现场画面,一片狼藉,可谓触目惊心,可见油罐车爆炸威力甚至比一枚一吨重的航空炸弹都要厉害。
现场一辆行车记录仪,监控中可以看到,确实有一辆车带着浓烟被炸飞,竟然跃过了4层楼高,让现场之人心惊胆战,当时的画风确实非常恐怖。
说明油罐车的爆炸,掀起了巨大的气浪,只有气浪强大到一定程度,才能将一辆家轿直接就吹上了天,跃过了当时的4层楼高的民房,想想都令人心有余悸。
据公安部门对媒体透露的消息,炸飞的槽罐车冲出高速公路,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导致周边部分民房倒塌。
油罐车的二次爆炸,显然是非常关键的,液化气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最后产生了气相爆炸,引发了更大的灾难事故,现场除了烈火熊熊以外,据良山村村民反映村内即便很远地方的房屋玻璃都被震碎了,巨大的爆炸声,带来了强烈的震动,有的村民以为地震了,吓得拼命地往外跑。
二次爆炸的高温和冲击波,在一定范围还会有超压产生,对人和动物的杀伤是非常大,对房屋的危害也非常大,估计那辆家轿被强烈的爆炸冲击波所掀起,飞跃了4层民房的高度。
从视频中可看到,第一次爆炸以后,有胆大的群众冲到窗户边围观,引发第二次爆炸时,强力的冲击波就波及到了那栋建筑,建筑上的玻璃都震碎震飞了,应该伤及到了许多民众,毕竟有170余人受伤,其中,有40人重伤,震碎震飞的玻璃对人而言,都是非常危险的。
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一些让人想不到的事情,有的事情发生之后并不会对人造成什么影响,所以也不会引起关注,而有些事情一旦发生立刻就会引起广泛关注,而今天在浙江温岭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个事情,一辆油罐车突然起火爆炸,爆炸现场一片狼藉,多人受伤。
今天(6月13日)在浙江温岭大溪镇有一辆油罐车起火发生了爆炸,油罐车起火的危险程度每个人都知道,并且大家也都知道油罐车起火会是怎样的一种可怕,所以在爆炸发生之后,周边立刻就已经有人受伤了,并且爆炸现场一片狼藉,监控画面里面更是让人心惊胆战。
从现场一辆行车记录仪的监控中可以看到,有一辆车被炸飞了4层楼高,所以可以想象这次的爆炸有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危险。而从网友在现场拍摄到的视频可以得知,爆炸发生之后依然还有很多的火光,并且还有巨响传来,现场的情况很是紧急。
据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消息,G15沈海高速协助地方起火,温岭西、台州南、台州与临海南双向进口关闭,温向临海北与三门进口关闭,温向临海南与台州南出口准备实行分流,S28台金高速台向白水洋、临海西进口关闭,双向临海市区进口关闭,金向沿江、涌泉、章安与杜桥进口关闭,台向临海市区出口准备实行分流,目前相关救援人员已到达现场。
先跟大家说下最新的情况,截止14号上午9时,此次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人员24人,目前搜救工作还在继续。
这个事情是在昨天下午的4点46分左右发生的,一辆装载液化石油气(LPG)的槽罐车发生爆炸,位置在高速的匝道,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良山村近百户居民房的玻璃被震碎,门窗变形严重。
现场的画面传过来触目惊心,有点像经历过战争炮弹袭击后的废墟。
目前关于事件真实的起因还没有公布,希望大家保持客观冷静,不要造谣,不要传谣。从工商登记信息上,显示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原因,受到过11次行政处罚。
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会先来,浙江温岭油罐车突发爆炸,一辆小汽车被炸飞4层楼高,现场一片狼藉,事故截止目前已经造成10死亡117人伤,真的让人感到心痛!
事件回顾:6月13日下午16:40许,浙江温岭大溪镇沈海高速公路上一辆满载油品的油罐车,在高速路出口突然发生猛烈爆炸,并冲出高速路边,导致周围民房大量倒塌。
刚好经过附近的一辆小汽车行车记录仪显示:爆炸时十分惨烈,其中一辆小车被炸得腾飞,像炮弹一样飞向半空中,有3,4层楼那么高!
现场更是浓烟滚滚,高速路旁的很多民房损坏严重,从俯拍的视频来看,像极了战争画面。
事发后,台州市、温岭市已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抢救伤者。
目前造成油罐车爆炸的原因尚不清楚。但是这件特大事故也带给我们很大的教训,提醒出门在外,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司机们,平时最好远离一些大型货车,油罐车之类的车辆!
最后希望伤者早日康复,大家出入都平安!
确切地说,引发这次“温岭613大爆炸”的不是油罐车,而是更加危险的液化气槽罐车。
经过测算,一辆前四后八能拉20吨重的液化气槽罐车突然爆炸,其巨大威力相当于引爆280顿TNT炸药。
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发生爆炸,并冲出高速护栏闯入居民区。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边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截至22时,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117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而且伤亡人数还会上升。
更为可怕的是,液化气槽罐爆炸通常会带来两次破坏。先是罐体破裂发生物理爆炸,罐内液化气瞬间膨胀250-300倍变成气态,犹如平地一声雷,产生首次冲击波;紧接着,气态液化气迅速与空气混合,当它达到一定浓度时突遇明火,将发生化学爆炸带来爆燃,产生巨大的第二次冲击波,俗称“闪爆”,其爆炸威力相当惊人。
距离事故以外的20多公里都能听到一声巨响的爆炸声,据附近市民讲,他距离爆炸点大概1公里远,“听见爆炸声后,大约5分钟就看到消防车、救护车赶过来了。后面好像还炸了两次,脑袋被震得嗡嗡的。”据温岭市民发布的多则视频显示,现场有明火,附近居民房屋受损,波及多台车辆。
接报事故后,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伤员救治,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反思如何尽量避免此类可控的“风险”。
真的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躲过了疫情,却没有躲过飞来横祸,愿再无人死亡,受伤的快快痊愈。
世事无常,珍惜当下。斯人已逝,生者如斯!目前,由于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我们不便胡乱猜测。我们应该反思如何尽量避免此类可控的“风险”。
液化气运输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对于从业人员有非常高的要求。
1.如何才能提高危化品运输的安全性,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如何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危化品从业人员认识,实行危化品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3.如何加强危化品设备设施的常规检查。强制性维护、更换,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就在今天,也就是6月13日下午,G15沈海高速温岭西高速出口附近,一辆油罐车发生爆炸,汽车被炸飞4层楼高,直接冲到楼顶,截至到目前为止,这起事故已造成10死117伤,附近居民以及当时人行经此地的司机们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了当时真实爆炸的瞬间。
事故发生之后,当地的消防人员现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展开施救,当救援队抵达爆炸现场之后,在废墟当中寻找到了遇难者,与此同时,120将现场所有的受伤人员,送入到当地的多家医院当中进行救治,从当时路经此地一辆车子上的行车记录仪当中能够看到,有一辆小轿车被炸飞到了四层楼高,由此可见,此次油罐车爆炸的威力是巨大的。爆炸发生之后,巨大的火光冲到了数米高的地方,看着 着实吓人。
由于油罐车爆炸的威力巨大,几乎炸平附近的居民区,现场周边是一片狼藉,浓烟滚滚。附近有多辆车被震飞,另多辆车起火,附近的厂房玻璃震碎,如此爆炸威力隔着屏幕看着当时满身鲜血的居民们 无助的站在那里不知所错,顿时感觉飞车揪心!
好在,已经有400多名消防人员及相关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并展开大规模争分夺秒的救援,真心希望经过相关救援人员的及时救援之后,这起油罐车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成度,能够降低到最低!祈祷他们全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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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镜,我来回答。
一说起这件事情就让人心痛。2020年已经发生太多天灾人祸了。2020年的疫情,重庆的洪灾,还有这次的油罐车爆炸。
2020年6月13日下午4点40分左右,一辆槽罐车在浙江台州温岭的高速公路出口处发生爆炸,爆炸声震耳欲聋,数座房屋倒塌,被困人员无数。据最新报道,已有19人遇难,172人受伤,还有一部分人,仍被埋在废墟之下。
这辆油罐车从宁波而来,车内运输的是液化气,将要运输到温州瑞安,从高速公路到104国道时,在匝道突然爆炸,周围的房屋受到影响,发生大规模坍塌,房屋中的人民被困。爆炸发生之后,一些群众上前围观,结果被槽罐车的爆炸炸伤,目前已有450名消防员和6条搜救犬前往一线实施救援。
浙江公安立即封锁了当地交通,准备进行车辆分流出入,关闭多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由高速交警提醒过往车辆安全出行。
液化气本身就是一种极易自燃的液体,这辆油罐车发生爆炸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企业和部门渎职,是否是液体泄漏引起的爆炸,还是油罐车在下高速时速度过快,车辆冲出高速公路时,冲撞到周边的房屋和厂房,车辆翻车,车内液相发生气化所致,目前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之中。
(一)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然而,悲剧已经酿成,现在也不是问责的时候。在有关部门调查出真相之前,我们只能祈祷被埋在废墟下的人能够安然无恙。在这件事情上,政府和相关人员及时迅速地进行救援,大大减少了伤亡人数。希望所有在为这件事情奔走的工作人员和搜救犬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悲惨啊!浙江温岭市油罐车爆炸,截止到目前已经造成18死166伤,属于重大事故。(注:重大事故是指有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油罐车爆炸,威力惊人,小汽车被炸飞4层楼高
事故介绍:2020年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在浙江G15沈海高速公路出口附近,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发生爆炸。
油罐车的爆炸力惊人,房屋、人员损伤严重,截止到目前已经造成18死166伤,伤者正在医院进行救助。根据目击者称,油罐车发生爆炸后,有辆小汽车直接被炸飞至4层楼那么高。
根据现场传出的视频可以看到,爆炸后的现场一片狼藉。不过好在已经有400多名消防人员及相关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并展开大规模争分夺秒的救援,真心希望救援人员和伤者全部安全。
最后,我在这里提醒所有人,不要没事看热闹,尤其是在这种大爆炸的时候,这种大爆炸余波能袭击上百米,直接能把你家玻璃给震碎了,非常有可能刺伤你的眼睛。而威力更大的,甚至能把看热闹的你震飞。
路遇车祸!周至县法院执行干警再现“教科书式施救”, 你怎么看
8月1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公务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立马下车救人,维持现场秩序,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
当天上午10点许,周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军、执行干警任龙、朱焜之、刘伟、何坤五人外出办案,警车由东向西行至四屯镇东阳化村西时,看见前方右侧车道在有一名男子躺在马路上,有摩托车侧翻在路边大树旁,伤者屈身蜷躺在距离摩托车约3米处,头部血流,昏迷不醒。
见此情景,赵军副局长果断迅速组织开展救援活动,指挥干警刘伟将警车停放在距事故现场10米余处的马路右侧,开启警灯,让干警何坤在事故现场左边摆放警示标志,提示由东向西车辆减速慢行,以防止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一边指挥任龙、朱焜之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电话,一边组织法院其他干警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了疏通,积极保护好现场,疏导过往车辆,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干警朱焜之俯身蹲下查看了伤者随身携带的物品,以确认伤者是否携带身份证明和通讯工具,以便及时和伤者家属联系。
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执行干警协助医务人员对伤者伤口进行处理并一块将其抬上救护车,赵军副局长和干警朱焜之还向随后赶到的交警队出警民警做了谈话笔录,待救援工作结束后,干警们继续踏上执行公务之路。
近年来,周至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思想道德引领队伍建设,涌现出“陕西好人”刘彩虹、法警队干警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形成了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浓厚氛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蔚然成风,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甘肃天水一公交车与急救车相撞致1死14伤,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急救车全责,公交车绿信号正常行驶,急救车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闯红灯,撞到了公交车的后轮位置,而且急救车没有减速,把公交车都能装翻车?!我想多说一句急救车司机:你的车飞的有点低呀!
近日甘肃一辆救护车,闯红灯撞上正在绿灯通行的公交车腰部。造成公交车失去控制撞断桥的护拦,坠入桥下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十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根据媒体视频显示,当时公交车是绿灯通行。救护车是闯红灯,但开启了警灯,视频好像没有听到警报声。救护车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后,原地停了下来,而公交车并不幸运,失控坠入了桥下。
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红灯限制(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军车、以及特殊抢险作业车等)。但前提是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必须开启警灯和拉响警报,其他社会车辆应主动让行。
甘肃这起救护车闯红灯,将公交车撞入桥下,该事件应是救护车司机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闯红灯,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和十几人受伤公交坠桥事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没有确保安全通行,闯红灯造成了交通事故,应该承担主责。如果救护车没有执行紧急任,闯红灯造成了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公交车虽然是绿灯,当听到了警报声或看见了救护闪着警灯,没有减速停车,让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应该承担次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3人重伤,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司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监外执行。
提醒司机朋友们,无论你开的是救护车,也必须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特殊路权闯红灯通行。不然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
救护车严重交通违章责任事故
公交车按绿灯正常行驶,行至一桥附近,右侧突然冲上来一辆救护车,撞上公交车,惯力使公交车撞坏护栏,公交车从桥上掉入水中,造成1死14伤的严重交通责任事故。
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里强调特种车辆包括医院的救护车(120急救车)"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就是能安全通过的前提,前边有车和行人通过,不能以救护车特殊为由,硬往车和行人身上撞。不能以1死14人伤的惨重代价来救一人。把装满乘客的公交车撞下桥1死14伤,你这救护车也不能离开事故现场,更拖延时间了。撞上公交车那么大的力量,救护车本身没有损坏吗,拉的病人没受震动,危及生命吗?
责任如何界定?我说救护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什么特权。什么车什么人,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1死14伤的责任救护车负全责,由救护车所在单位负责对1死14伤乘客的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道肇事罪的司法解释,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肇事司机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救护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件事是典型的特权,跟霸道遇到一起了。城市里面,公交车是最霸道的,救护车的特权驾驶员以为拉响了警灯就万事大吉了,在视频中看救护车的速度应该在60迈以上了吧?从这件事我感觉是体现了两位驾驶员的个人职业环境养成的心理问题,完全忘记了作为驾驶员的安全要求,我也是一名司机,在单位我一个人要开大小四台车,一直以来我觉得不出事耍特权,你很牛。出了事你自己是担不起的!
一、救护车在经过红绿灯交叉路口时,没有放慢速度横冲直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救护车司机胡某为病人抢救拉警报快速行驶没有错,但是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横冲直撞,不顾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这也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政策和精神。特别是在城市交叉路口遇到红绿灯时,就是要撞红灯,也要眼观六路,看是否有危险因素的存在,只有安全通过,才是真正保证病人及同行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起事故中,笔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一是公交车是正常行驶通过交叉路口的路灯指示,而且在城市道路中行驶的公交车,速度本来就不快,甚至比一般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的速度还要慢,属于正常行驶;二是救护车是属于拉着警报撞红灯,但是司机没有注意十字路口周边的安全,高速冲过红绿灯,致使与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从其碰撞公交车的结果看,公交车在被撞后碰上桥上的护栏掉到了桥下。就知道当时救护车的速度和撞击的力度有多大。这个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测量的出来,所以笔者认为救护车司机超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救护车司机和其单位要承担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中,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据媒体报道:事故中,造成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伤势较重(其中1人系救护车救送的危重病人);11人轻微受伤,正在留院观察;2人经医院检查身体无异常,自行离开。
造成这么多的人员伤亡,将有一大笔的赔偿费用。如果交警部门判定救护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救护车司机实施的是职务行为,那么司机及司机所在的单位就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