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被抱养长大后要不要认生母
这个需要结合当下两家的处境。亲生父母如果当时送走孩子有不得已原因,养父母也是能理解的,两家人也没有因此产生过多纷争,那就相认咯。只是亲近程度就要看自己拿捏,还有要提前和父母们的沟通好。
如果亲生父母带有明显功利性来认亲,那就要三思了。
不管认还是不认,能过自己那一关就都无所谓。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的义务,对给予肉身的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金钱,也算聊表孝心,对抚养长大,供书教学的养身父母则需要更多的尽心尽力的回报
那些被抱养的孩子与亲生父母相认后关系怎样
我就是小时候为了生弟弟,3岁就被送出去了。20岁的时候,我的养母告诉了我是抱养的,我的亲生父母还在,而且现在很有钱。当时养母这边希望我能认他们,其实我是一个慢热的人,我也曾怀疑过我是抱养的,毕竟3岁才抱出去镇上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我小时候以为是传闻,心里却想着哪来电视柜里放的那种人生,想想也就算了,没有太在意。却不曾想居然是真的,而且居然我的爸妈条件还很好,真的没想到这些事情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很平静的认了我养父母,最开始也给了我一些钱,给我买了房(按揭的),车也是按揭的,反正她们觉得对我很不错了。之前我也一直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有段时间还是觉得多个亲爸亲妈也挺好的,还有一个姐姐和弟弟。可是时间久了,我慢慢的发现其实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始终把我当抱出去的,她们对我还是很不放心,她们总觉得给我买了一套小房子一个小车就是对我很大的恩赐,但是他们我的姐姐和弟弟都是买的别墅和豪车,而且她们总是坚持她们是很公平的,对我也问心无愧,我越来越觉得她们对我就是施舍,真的,慢慢的我也不想和他们打交道了,我觉得他们一家人好假,我不是觉得她们给我拿少了,而是觉得为什么都是亲人却这么虚伪。不知道有没有和我同样经历的人
这种情况的后果有很多种,孩子被别人抱养也有很多。有的父母生下孩子有无奈的理由与孩子痛苦分离。还有不负责任不配做父母的抛弃孩子的情况,不管以什么理由送出去的孩子,也与不同抱养人家的教育、环境有关。好人家抱养的孩子有素质、懂感恩,有教养。这样的孩子在有爱的家庭里长大,可能对当年的亲生父母所的决定能谅解,关系会处理的不错。如果孩子同样被自私不负责的家庭抱养,那肯定是长大后对亲生父母也不会谅解,反而会抱怨憎恨。情况不同,结果也会不同。
养育之恩似海深,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亲生父母虽然生了你,但确沒有养育你,所从即使相认了,也是你亲生父母亏欠你的太多太多,你能愿谅他们就很不错了,至于说关系吗,能做到一般亲朋好友的关系就可以了,毕竟好多年没有一点交流和沟通,谈不上什么好感,泰然处之。
说一个身边的事吧,很无奈,但很真实。
一个单位里,有一个残疾男孩,当时也就二十来岁,属于脑瘫,还能勉强行走吧。关于他的身世,一开始知道的并不多。
一天,他的母亲来单位宿舍找他,脸色不好,他不在宿舍,只有我一个人在写报社约的稿子,是一篇关于我们家乡戏怀梆的散文。
她无聊之余拿起来我的草稿,问我能不能看,我说这又不是什么秘密资料,文章不就是让人看的吗?
她也就浅浅一笑,低头看了一眼“你就是……”她有些意外“我在报纸上看过你的文章,有些印象……”
我也就有了这亲切感:“想不到,还有人记得我的文章……”
她没再说什么,低头看起来那篇草稿,突然她说道:“我给你提供个素材吧……”
“唉,新晨是我自己的选择,本来我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那时计划生育抓的很紧,我是一个老师,可是为了要一个儿子,就不顾被开除的惩罚,把一个女儿送给了别人,又生了一个儿子,谁知道就生了个脑瘫孩子,因为有了这个儿子我那做乡长的男人也给我离了婚,因为他也受了连累杯开除了公职……”她沉吟了一下:“最近,我找到了那个女儿,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和我当年一模一样,可是女儿却对我冷若冰霜。她说了一句让我锥心刺骨的话,你还找我干什么,其实在我心里只有养我长大的妈妈,没有什么抱养与亲生的母亲,你有儿子就行了,还要女儿做什么……”
她的泪水已经无法抑制夺眶而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心里格外压抑!
生恩没有养恩重,这是我一直听母亲说的一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她渐渐平静了下来,“我失礼了,对不起。生了新晨就是我的责任,女儿怪我我也只能咽下这杯苦酒……唉,说出来就轻松了……我现在自己做服装生意,大女儿出嫁了,新晨又在这儿上了班。我不是为了他能挣多少钱,就是为了让他多见见世面……你的文章不错,以后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就尽管开口……”
她走了,留下了一个母亲深深的一声叹息……
抱养的子女该认亲吗
如果孩子不知道自己是抱养的,而且活的挺开心自在,很幸福,就不要告诉他是抱养的了;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生父母的存在,就问问孩子的意愿,看他有什么想法,如果能得到双重父母的爱,会变得更幸福,那就认亲也没什么;如果他知道自己是抱养的,并且对生父母有偏见,不想认,那就随她。
还有就是,他的生父母愿不愿意跟他相认,如果没有这方便的想法,就不要去认了。如果生父母家里条件特别好,也愿意认亲,就问问孩子的意见,毕竟好的条件和资源,可以帮助他更快成长。
总之,如果认亲可以帮助到孩子,养父母也希望孩子活的更好,或者孩子自己有这方面的意愿,就可以认亲。反之,孩子不愿意,或者孩子不知情,或者养父母觉得这样做会把孩子推给生父母,以后孩子和自己不亲了,但凡有点后顾之忧,就还是不要认了。以免以后出现矛盾,弄的大家都不开心,还不如早点决断。
认与不认,孩子小的话,主要就看养父母的想法;孩子有自己判断力了,也可以结合孩子的看法,最终结果都是养父母去决定。毕竟,当年要是没有养父母就没有现在的孩子,所以明白了,就不用纠结了。愿您一家人幸福美满!
自家孩子给别人养二十年了,现在也能找到,还有必要去知道她的情况吗
自己的孩子给别人养了二十年,现在也知道她在那里,有必要去了解她的情况吗?面吋这个问题,太令人纠结了。提起往事,心中不是在隐隐作痛吗?那肯定心中有难言之隐,不提也罢。像这种事情,在那个时候,特别在农村屡见不怪。一是为了逃僻计划生育,有着强烈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作怪。现在想去了解自己亲骨的情况,还说明,他们思想有所进步,在生活种种遭遇之中得到了某种觉悟,还真是一件幸事。现在社会发展到了什么时候,连自己的亲骨肉都不敢认,说明心中的纠结尚未解除。在这个人世间,亲情又是何等重要。为了她的幸福,为她祈祷吧!我想,她也会体谅当初的选择,把她送人抚养。可不知道,她也是多么想知道自己的亲父母是谁呀!个人浅见,望大家发表评论。谢谢!
谢邀,自家孩子给别人养了二十年,这问题一说出来,别人一看就知道题主有难言之隐,不然怎么会送给别人养,你根本就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住与义务。亲生骨肉打断骨头连着筋。如果他现在过得很好,不要去打扰他,如果过得不怎么样,在你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尽力去帮助他,好减轻些你心里面的负疚感。
人来到这世上聚散离合都是缘,所拥有的必须得好好珍惜,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象上面的问答题我不知道题主是什么心态。在我们老家就有很多这种情况。前几年由于我们国家计划生育抓得紧,生男孩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有的人接连几胎都生女儿,在没办法情况下,只能暗暗送人,送出去了就完呗。但一种自私观念作怪,人家含辛茹苦把你小孩养大,在婚嫁之时,非得认祖归宗,甚至于想尽一切办法拿扯回来,这是最不凭良心,不讲道义的行为。当然也有的不认,你当初生我却不养我,现在冒出来亲生父母来认亲,没门。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人生匆匆,且行且珍惜!
谢谢邀请回答。
我想当初不管什么原因,让你和孩子分离,你现在心里一定也不好受。
养了20年,应该已经长大成人。毕竟是自己的骨肉,难以割舍。不过孩子终归是要长大,要有自己的生活。孩子幸福应该是你乐于见到的。
所以呢,建议可以默默地关注,不让给孩子造成困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是吗?不要过于执著,释然就好!
一个养育二十多年的孩子,他的父母付出多大的心血,做父母的都知道。生父母想了解,自己亲生子女,也是人知长情。但要知道,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为人凭良心做事,对那些,疼过,爱过,暖过,养过的人,忘了让寒心,断了让人伤心,远了让人痛心。
这是生恩与养恩的博弈。假如没有养恩,而是自己,那百分百无争议的要去认。但假如有养恩,而且很重的养恩,你就得考虑生与养之间的矛盾调和问题,或者说你就得担负比过往重许多的责任。
你能不能承担,你愿不愿意承担,双方的亲人愿不愿意让你承担,双方的亲人愿不愿意分享这种承担,这都是需要你自己拿捏的,这是一个非常难以抉择的事情。
所以才说人贩子可恨,它不单是剥夺了一个家庭亲缘关系的权利,更剥夺了日后如何面对自己身份和血亲的权利。
谢邀
如果和孩子没有真正的说明亲子关系,那么,就别去打扰孩子的宁静生活了!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但人家给你把孩子抚养长大,比你付出的心血还要多。
所以,还是选择默默的去关注吧!
这样的事我们这就有,想当年家里没有男孩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家里穷的钉挡响继承家产,很想不通的。她的养母家出了意外,她回来了,到了亲爸亲妈身边,上边的姐姐下边的弟弟都欺负她,父母的爱也不及养母的好,现在出嫁好几年都不回家了,听说年年看她养父,摊上这事都有无奈,现在环境好了,又有了情缘就要细心的用心的了解她,她缺失什么,咋样能让她和你们容入在一起,不要用说而是默默的做,时间长了你们一定是个大家庭。
如何看待河南济源男子找到失散19年儿子后不相认
问答问题之前先纠正一下,题目中说的寻子男子并非河南济源人,而是安徽籍,他的妻子是河南信阳人。最初他和妻子在河南济源生下儿子,不幸儿子出生没多久就感冒了,发烧之后升级为肺炎。
当时孩子的情况应该比较危险,有医生建议他们放弃,夫妻二人最终放弃了这个儿子。后来这个孩子被济源当地一对夫妇领养至今,只不过这个儿子身有残疾,是聋哑人。
孩子亲生父母一直盼望找到这个当年放弃的儿子,如今有DNA鉴定结果作为支撑的情况下,却不相认,养父母认为是嫌弃孩子是聋哑人所致。
父母带给孩子生命,这只是一个开端而已,真正困难和长期的投入,是后期的抚养过程。人是具有情感的高级动物,会自主判断谁对自己好,所以自古就有生不如养之说。
本事件中,孩子的亲生父母当年不管是处于无奈,还是其他原因,他们都的的确确放弃了这个儿子。可能因为内疚,可能因为亲情,可能因为血脉,他们急切的想要找回这个尚存活于世的儿子。
据悉,他们寻子的态度非常坚决,也做了不少事情。
但是当孩子真正出现的时候,他们犹豫了,犹豫的不仅是他们,还有孩子的养父母。孩子的养父也是身有残疾,将近二十年的抚养,夫妻二人投入巨大的金钱和精力,并且对孩子产生很深厚的感情。
虽然这个孩子有残疾,但是养父母为了不让他感觉跟其他孩子不一样,对他更加好,无论从精神上还是从物质上,甚至对他还有点“宠溺”。
实际上孩子就是这样,他只认养他的人,因为从他有意识开始,他只信自己亲生看到的和感受到的。至于生身父母,也只是有血缘关系罢了,至于感情,谈不上。
实际上我觉得养父母的怀疑是很有道理的,亲生父母通过媒体和网络不止一次的表达了自己寻子的决心,却在找到之后一直不见,让人生疑。
据孩子养父母说,他们希望孩子继续留在河南济源养父母那里,两家保持走动,也可以接受孩子到他们现在的工作地去玩,仅此而已。
为什么对外表现的那么急切,实际上又显得比较冷漠呢?最主要还是因为孩子如今的现状,聋哑人,以后的生活如何也是未知数。
如果透过这些表象去看本质的话,实际上让人觉得孩子的亲生父母是让人厌恶的那种人。如果孩子正常,他们极有可能想尽一切办法要回孩子,这样的话,养父母多年付出可能随着孩子的离开而付诸东流。物质付出还好,但是情感付出却无法接受。
那样的话,说不定结果就是别人帮自己白养了一个儿子出来。
河南济源的刘先生今年10月求助寻找失散19年的儿子,媒体报道第2天他得知儿子下落却没相认。他称,担心儿子离开熟悉的圈子不适应,没准备接回。自己有1儿1女,不是为了养老才找,是想看看他。若养父不要他,会接回身边。
看完了整个事件的龙去脉之后,我认为孩子生父的行为实在是令人感到愤怒。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刘先生当年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关于遗弃罪的说明: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刘先生在孩子刚出生后不久,就因为孩子生存希望不大并且有先天性耳聋,将孩子遗弃在了医院之内。
他的这一行为不仅需要接受道德层面的指责,更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作为孩子的生父,他本应该承担扶养义务,但他却拒绝承担这份责任。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要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刘先生这次再度消失,是一种再度伤害。
儿子如今已经19岁,在养父母身边虽说没有大富大贵,但也算是过得不差,吃穿不愁。一家人在一起也算是幸幸福福,团团圆圆的。在他的生父提出要认子之前,儿子的心里肯定会有一些想法甚至会有一些期待,但是随着生父高调认子后又低调消失,这种期待可能会变成失望和无奈。一家人本来平平淡淡的生活,也会一下子因为这件事被打破平静,甚至是造成破坏和冲击。
儿子刚刚成年,再加上又是残疾人,肯定在生活上和工作上都将面临巨大压力。令人遗憾的是,在他还没有步入社会之前,他就不得不接受这种无奈。
刘先生有些自私了。
我认为应该只有一种理由可以解释刘先生的这种诡异行为,就是希望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今后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然而令人有些无奈的是,儿子养父一家的家庭经济条件非常一般,儿子如今只是个很普通的人,看起来不会有大富大贵的可能性。
我想也是在了解到这一点之后,刘先生就决定不与自己的亲生儿子再进行联系了。即使记者主动提出安排双方见面,他也不愿意与儿子再见面了,他甚至还自说自话是为了不打扰孩子的生活。
根据媒体报道,2000年,刘先生夫妇的儿子出生7天后住院,因贫困且得知孩子生存希望不大,遗弃了孩子。刘先生今年10月通过媒体求助寻找失散19年的儿子。媒体报道后刘先生得知儿子下落。养父韩平军称,DNA结果出来后,他曾告知对方孩子是聋哑人,对方再没露面,现在平静生活被打乱。对方不相认,养父怀疑与孩子聋哑有关。
孩子的养父则十分的气氛,对方一开始高调寻子,事后又态度消极,这不是“找儿子”,这是在“找事”。其实相信这对父母找孩子的初衷应当是真的。刘先生夫妇以前因为贫困而遗弃孩子,想必事后应当是有所悔恨。但当找到孩子,发现孩子是个聋哑人,发现这不是“儿子”,而是个“麻烦”。于是,这发生的第二次“遗弃”。如果说第一次“遗弃”有可能是因为经济原因,有可能是因为生活的无奈,那这第二次“遗弃”则完完全全是不想承担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孩子确实很可怜,先后被亲生父母两次“遗弃”。看今天的这种所作所为,会看刘先生在媒体发表的话,那是相当的讽刺。刘先生向媒体记者求助时,说“亲爱的宝贝,你在济源的哪个地方?19年了,爸爸每天都在想念你……”“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找到孩子后,“孩子永远留在济源,以后像亲戚一样走动”。反观养父母的做法,从没有告诉孩子的身世,一直当做亲生儿子抚养。并且养父母其实也不希望将孩子交给亲生父母,但对于其亲生父母这种方式,以及打坏他们本有的平静生活十分的不满。严格讲,刘先生夫妇19年的遗弃行为是有可能涉嫌遗弃犯罪。虽然媒体没有对19年前的事情深入报道。但按法律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将涉嫌遗弃罪。但因为时间太久,还涉及追诉时效问题,所以想要再追究责任存在一定的障碍。这个孩子有这样的亲生父母是不幸的,但幸运的是,他有了比亲生父母更尽责尽心的养父母。
如何看待河南济源男子找到失散19年儿子后不相认?
事情经过
10月18日,远在上海的安徽籍刘义功夫妇求助记者,表达了寻找失散19年儿子的急切心情。新闻报道后第二天,他便接到了亲生儿子在河南济源的消息。事后,经警方DNA鉴定结果显示,济源承留镇玉阳村的韩全欣为其亲生儿子。
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刘义功夫妇却迟迟未到济源相认。对此,韩全欣的养父韩平军表示气愤。他怀疑,问题的原因在于刘义功夫妇得知了孩子为聋哑人而心生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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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作为亲生父亲刘义功在求助记者寻儿时表达的心情。
为啥会出现这种前后不一的态度呢?
时光倒流,2000年左右,亲生父亲刘义功和妻子进入济源克井煤矿打工。孩子出生7天后,由于条件艰苦,孩子患上感冒,发烧后升级为肺炎转到医院治疗。
面对昏迷不醒的孩子,在人地两生的异乡,经济窘迫的夫妻俩陷入了绝望。有医生告诉他孩子生存的希望不大,夫妻俩最终选择了放弃。
也许这并不是奇迹。孩子昏迷的时候应该是在和死神做着斗争,这个斗争的结果就是输了命就没了。还幸运,孩子挺了过来。
而刘义功夫妇却等不及结果,直接离去。
这个孩子虽然活了过来,但是却留下了终身的残疾。好在后来遇上了视己如亲生的养父韩平军。
在养父的照顾下,孩子健康成长,虽然孩子有残疾,但是家人相处融洽。
与先前求助时的急切,所说岀来的话,截然不同。
刘义功夫妇后来在上海打拼,也算事业有成,且已有一儿一女,寻找到了亲儿韩全欣是聋哑人,是不是真的后悔了?
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女儿,养父母养大了,亲生父母才来认,你会认吗
遗弃和寄养是二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寄养是亲生父母由于某种不得已的原因暂时将孩子寄养在养父母处并给了养父母一笔抚养费用(如我军长征途中很多孩子就寄养在老乡家中)。革命胜利后其父母或组织上会千方百计找回孩子。而遗弃孩子则有主观的故意,如重男轻女而将女儿遗弃。故遗弃者严格讲都犯有遗弃罪。有的遗弃者在抛弃孩子的同时会有旁边观察到底孩子是被谁抱走,知道线索后,等到孩子长大成人见有好处又想来认亲。更有人在孩子最需要时不管其死活。有的孩子从懂事起只知养父母,养父母对孩子视如己出。根本就不知有亲生父母这回事。对突然冒出来的亲生父母无法接受这完全可以理解。说实话当初若没有养父母孩子可能早就夭折了。若是我,我也不会以这种根本没有人性的亲生父母。
要看什么样的情况下认与不认,家里实在养不起或者父母身体的原因没办法养孩子,还想着为孩子找一户好人家,那样的父母还情有可原,如果想生儿子的,结果生了个女儿直接就把女儿扔掉,养父母把你辛辛苦苦养大了,哦,这时候你亲父母想起还有一个女儿,把养父母辛苦养大女儿认回去,这种父母不能认,他们已经不配做你的父母了,好好照顾好养父母就行了。